【港大藏屍案】殺妻時正受抑鬱症影響 辯方指張祺忠受妻子挑釁失控犯案
發布時間: 2020/11/12 16:16
最後更新: 2020/11/18 17:36
香港大學副教授張祺忠涉殺妻後藏屍辦公室案今(12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控方今完成舉證,辯方展開開案陳詞指,被告承認殺妻及為了掩飾事件而向家人和警方撒謊,犯案時受抑鬱症影響,於死者挑釁下才一時失控而犯案。辯方相信陪審團聽罷被告、其子女、同事及3名專家的證供後,會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。被告現出庭自辯。
涉案被告張祺忠(56歲)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,在香港謀殺陳慧文(53歲)。
辯方今於開案陳詞中指,被告早已承認他於2018年8月17日的凌晨殺害了妻子,被告亦承認他為了掩飾事件而向家人和警方撒謊,而被告亦知道他的行為是難以原諒的,因此他並不打算找藉口,而是要向陪審團解釋,為何他的罪責可以由謀殺,減輕至誤殺。被告亦早已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。
辯方續指,陪審團從證據中應該得知,被告並無預謀殺害妻子,否則他不會在兒子隔壁的房間犯案,亦不會在姨仔身處客廳的時候犯案,一個平時專業、體面、沒有案底的人,忽然殺害了妻子,他必然是失控。
辯方指被告的其中一個辯護方向,是精神失常減免刑責,辯方表示將會傳召兩名精神科醫生作供,他們均同意被告犯案時,正受到抑鬱症影響,其精神狀態嚴重影響其判斷力及責任。
而另一個方向則是被告受到死者挑釁才一時失控而犯案,陪審團需考慮,作為一個與被告有類同年紀、性別及性格的合理人士,會否作出同樣的行為。
辯方指在審訊過程中,會小心避免抹黑死者,但作為辯方律師,他有責任保護被告的權益。辯方續指,本案是一宗悲劇,但辯方有信心,陪審團聽罷被告、其子女、同事及3名專家的證供後,會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,而誤殺罪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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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